看朋友提到有位太太煩惱如何讓丈夫不再迷戀偶像,各抒己見
她的感受可以理解,另一半喜歡十幾歲的少女,不知應該怎樣面對
記得當年喜歡某個香港偶像時,曾惹來女友妒忌,說我花太多時間在她身上
這永遠是一個兩難問題;一是要對方放棄興趣,又或是自己也參與其中
假若認識了新對象,能否告訴對方要去看公演或握手會?
現今一般想法似乎對粉絲存有某種偏見,還冠上「毒男」、「宅男」之名
情況有如世人看ACG一樣,只會當作是不入流的東西
這種偏見短期內不會改變,只希望人們可以更寬容去接受不同事物
不過在這個「網路任意亂講」的時代,說甚麼也是妄想
回到主題,我想當找到另一半,對偶像的熱誠應該會減低
當然,若對方容許我去日本旅行時看一下公演,去官店買些手信就最好(笑)
媽媽AKB風的奇跡之一枚
哈~好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