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翁靜晶的「危險人物2.0」節目
重溫香港重案「寶馬山雙屍案」
她在多年前的舊節目已講述過整個案件
我也聽過看過很多相關報導資料
對案件可說是相當熟悉
沒想到原來最重罪的主犯竟然已釋放
為何殘殺兩個年輕人的殺人犯可以放出社會
相關機構的決定實在莫名其妙
無論用甚麼理由
可以犯下這麼殘忍案件的人
事實上那些罪犯除了這個案件
之前已犯了強暴與大小罪案
我不相信他們真心會改過
雖說死者父母早已原諒他們
不代表我們會原諒他們
可以想像一個對性與暴力那麼渴望的人
已經幾十年沒碰過女人
放出來究竟會做些甚麼
我們完全不會知道
而政府也只是悄悄把他們放出來
或許這些人正身處在我們身邊
以前工作地方接近寶馬山
曾經想過上去看看案發現場
不過現場只是山頭一角
過那麼年已經不會有任何痕跡
有興趣可以聽聽
死刑其實應該要存在
睇完呢單案件 個心好唔舒服
有個犯仲已經結婚生仔
天理何在?
或許有些人相信「重生」比懲罰重要
另外縱使殺人也有很多理由去辯護
只要不是判終身監禁,期間可以上訴又可以行為良好減刑
結果很多都是比實際刑期短很多就放出來
我認為有些罪犯的確是會改過
但以這個案件來說,他們所作所為太過惡質
根本就不應該釋放出來,若有死刑就更要送他們上路